齐鲁热线 -- 山东权威媒体发布平台!

首页 > 房产 > 内容

山东发布租房合同标准!租房可落户租金不得乱涨

2018-6-22 23:39|来自: 大众网

日前,记者从山东省住建厅召开的新闻通报会上获悉,为加快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山东省住建厅会同山东省工商局制定了《山东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

  

\

  

\

  其中明确规定,住房租赁合同备案,租户可申请办理落户、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同时,合同中未约定租金调整次数和幅度的,房主不得在租赁期内单方面提高租金,强调了租赁双方处于平等的地位。据悉,该示范合同在今年七月一日正式实施。

编辑:晨曦

客服电话:13553175551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电子邮箱:qilurexian@163.com

本站部分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本站原创内容转载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 齐鲁热线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8023968号-1.

技术支持:贯日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