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9-30 15:44|来自: 大众网
齐鲁热线讯 9月30日,山东省政府网站发布《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节日生活补助的通知》,为应对肉价上涨,进一步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山东省委、省政府决定,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节日生活补助。此次将2019年国庆,2020年元旦、春节的生活补助一次性发放到位,发放范围为全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救助对象和孤儿童。
其中,补助标准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按户补助,城市每户补助300元,农村每户补助200元;特困救助对象,按人补助,城市每人200元,农村每人150元。分散供养人员发放到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人员发放到供养机构;孤儿童,按人补助,每人150元。社会散居孤儿童发放到监护人,集中养育孤儿童发放到养育机构。
此次一次性节日生活补助以货币形式发放,所需资金由山东省财政负担。补助资金根据省民政厅统计的2019年8月底人数测算,各市实际发放人数多于省级补助人数部分所需资金由当地财政安排。青岛市所需资金由青岛市财政负担。